好殘忍喔!....沒事政府幹嘛推廣吃"可愛的小白兔",
...怪怪的!!
 
農委會推廣吃兔肉? 立委要求停止
 
2007/05/26 中廣新聞網

人類把某些動物當成經濟用途的家畜,把另外一些動物當成玩賞用的寵物,不過兔子算是家畜還是寵物?大家看法就有點分歧了:農委會日前舉辦「優質兔肉產品發表會」,結果惹火了寵物兔飼主,聯合立委召開記者會,要求修法將兔子列為不可食用的動物,並要求農委會立即停止推廣。農委會官員回應,會考慮到愛兔人士的觀感,作為要不要推廣養兔技術的參考。不過目前依照動物保護法與畜牧法,兔子屬於經濟動物,食用並不違法,全世界也還沒有禁吃兔肉的國家。(程嘉文報導)

立委羅世雄與反對吃兔肉的「兔寶貝急難救助小組」一起開記者會,小組成員說,臺灣是進步社會,為什麼要吃兔子呢?

羅氏雄表示:農委會如今大力推廣吃兔肉,完全與愛護動物的精神背道而馳。他要求農委會立即停止推廣吃兔肉,並考慮要提案修改動物保護法,把兔子排除在可食用範圍外:「如果兔子可以吃,為什麼狗應該也可以吃啊!為什麼狗不能吃,兔子可以吃?」

農委會畜牧處科長江文全表示,依現行畜牧法規,兔子為家畜,屬於經濟動物,目前國內大約有四萬隻,用途包括食用、皮毛、生物實驗及寵物等。而目前全世界也沒有一個國家禁止吃兔肉,例如法國、西班牙、義大利,每年都要吃掉超過一百萬噸。農委會是基於照顧農民的立場,才會進行技術指導。不過江文全也說,既然國內對應該鼓勵還是禁止吃兔肉還有歧見,農委會將全盤評估,做為日後產業政策檢討的依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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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委會推吃兔肉挨批 「兔是童年記憶」

 

【聯合報/記者尚毅夫/台北報導】

農委會日前舉辦產品發表會,推廣優質兔肉。立委批評,兔子是許多小朋友的童年記憶,且未經檢疫兔肉恐成病菌溫床,要求農委會立即停止推廣;農委會表示,食用兔肉並不違法,但會考量愛兔人士觀感。

立委羅世雄質疑,照農委會邏輯,兔子可以吃,那狗、貓應該也可以吃,他將提動物保護法修法,把兔子排除在可食用的範圍外。

羅世雄昨天聲援由寵物兔飼主組成的「兔寶貝急難救助小組」,要求農委會立即停止推廣吃兔肉。

羅世雄說,學校從小就教育孩童「兔子是可愛的」,飼養寵物兔是許多小朋友美好的童年回憶,但農委會卻大力推廣吃兔肉,完全與愛護動物精神背道而馳。

他還抨擊,目前的兔隻繁殖場良莠不齊,在未經過百分之百的檢疫、檢驗下,消費者貿然吃進口的兔肉,無疑可能成為各種病菌孳生的溫床。

農委會畜牧處科長江文全表示,依現行畜牧法規,兔子為家畜,屬經濟動物,吃兔肉不違法,農委會基於照顧農民立場,才會予以技術指導。

農委會並提出資料說明,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禁吃兔肉;在歐美國家兔肉更是餐桌上佳餚,每年都要吃掉超過一百萬噸。

江文全說,他可以體諒寵物兔飼主的心理,既然國內對是否要鼓勵吃兔肉、或禁止吃兔肉仍然存有歧見,農委會將全盤評估,做為日後產業政策檢討的依據。

2007/05/27 聯合報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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